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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2014年来兑现执行标的金额2.24亿
发布时间:2015-01-20 16:26:50


    本网讯(张智全)  从2014年至2015年1月20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37件,兑现标的金额2.24亿元,实际到位率、实际执行率和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分别为92.70%、92.71%和97.08%,居全市法院之首。这是该院强化执行威慑、联动查控被执行人及可供执行财产带来的可喜变化。

    据了解,为营造执行威慑高压态势,该院采取媒体曝光“老赖”名单、对被执行人实行“预拘留”、“限高令”和“限制出境”等有效措施,迫使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截至目前,共曝光29名“老赖”名单,司法拘留7人,限制高消费14人,搜查5次,基本形成了执行威慑的常态化,威慑力度前所未有,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比率达到89.21%,同比上升28.35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该院积极营造多方联动查控被执行人及可供执行财产的工作格局,在与工商、银行等部门协作的基础上,与辖区公安机关深度合作,联动制裁失信被执行人。公安机关除优先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户籍信息、及其子女、配偶身份、住所、住宿等信息外,还采取发协查通报和网上布控等举措,帮助法院寻找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并对被法院限制出入境或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进行常态化跟踪和监控。据统计,2014年以来,公安机关共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28次,布控下落不明被执行人8名,成功围堵24名出境的“老赖”。通过与公安机关的深度合作,该院初步构建了以法院为主、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及财产的网格化联动格局,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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