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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朋友找宾馆吸毒 少年仗义开房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5-19 11:52:21


    本网讯(刘国华 廖涛)  朋友准备在宾馆吸毒,少年遂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其开了一间房并容留对方吸毒。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熊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4年10月17日,吴某等人提议吸毒,熊某遂带着吴某、袁某(2人均未满16周岁)来到南昌市一宾馆,熊某使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入住并支付了房费。次日凌晨0时许,吴某联系“钟姐”(另案处理)送来了毒品麻古和冰毒,并制作了吸毒工具。被告人熊某明知吴某、袁某均系未成年人,仍容留2人在房间内共同吸食毒品。经鉴定,熊某、吴某、袁某尿液检测均呈阳性。

    2014年10月18日晚,被告人熊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容留他人吸毒的罪行。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为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熊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被告人熊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人员抓获,后其如实供述了自己容留他人吸毒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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