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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网络贩卖毒品被判刑2年半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5-05-21 14:15:01


    本网讯(唐海奎)  营山县某八零后男青年,一门心思发财,却又不愿吃苦。囊中羞涩之际,萌生先购买毒品,再通过网络交易达到“致富”的目的。谁知,“业务”还没做几笔,警方便顺藤摸瓜,将其抓获归案。日前,笔者从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该男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敬海山是营山县朗池镇人,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高中毕业后,他嫌正经工作又苦又累,成天不学无术,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一帮青年打得火热。坐吃如山崩,他决定铤而走险。2013年5月11日,敬海山以2300元的价格向杨某(已判刑)购买冰毒10克,准备卖给吸毒人员。2013年5月中旬的一天,他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与吸毒人员张某联系好后,来到张某住处楼下,将一小包冰毒卖与张某,获款200元。次日,敬海山又到张某住处楼下,将一小包冰毒卖与张某,获款100元。另外,敬海山还曾在自己家中将一小包冰毒卖与吸毒人员黄某,获款400元。

    警方经过慎密侦查,将敬海山缉拿归案。

    营山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敬海山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向他人多次销售,其行为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敬海山犯贩卖毒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据此,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该院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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