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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窃取同一工友信用卡取钱 男子获刑1年
发布时间:2015-05-29 16:35:00


    本网讯(储德水)  5月28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孙施恩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查明,2014年9月24日上午,被告人孙施恩窜至某建筑工地内,窃取其工友陈某银行卡一张,随后在银行取款机上取走现金4千元,并将银行卡返回原处;2014年9月29日13时许,被告人孙施恩又窜至该工地内,如法炮制,又窃取该银行卡内现金2200元;2014年10月10日8时许,被告人孙施恩又窜至该工地内,还是采用老办法,窃取该银行卡内现金42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施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银行卡并取出现金合计人民币10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孙施恩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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