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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筹赌资三次“光顾”同一养鸡场领刑
发布时间:2015-06-16 10:49:40


    本网讯(覃世武)  广西浦北县一男子吴萧嗜赌如命,在输光钱后,为筹赌资翻本,竟伙同他人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不惜铤而走险先后三次“光顾”同一养鸡场,盗走养鸡场土阉鸡多达105只,造成被害人严重的经济损失。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吴萧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13年8月12日22时许,吴萧伙同余华(已判决)商量后窜到广西浦北县小江镇樟家村委会大江口村水槽塘李贵经营的养鸡场,两人用蛇皮袋盗窃了李贵养鸡场内的32只土阉鸡(经鉴定价值合计1920元),随后由吴萧销赃,并分得赃款700元。2013年8月20日21时许,吴萧伙同余华商量后再次窜到李贵经营的养鸡场,两人用蛇皮袋盗窃了李贵养鸡场内的35只土阉鸡,经鉴定价值合计2100元。2013年8月28日19时许,吴萧伙同余华第三次窜到李贵经营的养鸡场,用蛇皮袋共同盗窃了李贵养鸡场内的38只土阉鸡(经鉴定价值合计2280元)。当两人将盗得的鸡转移到鸡场外面后时,被路过的群众发现,两人弃鸡而逃。吴萧盗窃的土阉鸡合计6300元,所分得赃款已用于赌博输光。2014年9月11日,吴萧在其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吴萧因赌博而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吴萧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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