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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法院:法官监狱内开庭审理再审案件
发布时间:2015-07-10 11:35:14


    本网讯(潘学龙)  近日,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法官与区检察院干警一行8人,在鸡西监狱第七监区开庭审理了张某贪污再审一案。这是恒山区人民法院首次在监狱内审理再审案件。

    因张某系在押罪犯,法院认为在监狱开庭更有教育意义,案件承办人考虑到应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辩护权,与鸡西监狱协调沟通,提出在监狱开庭的建议,得到了鸡西监狱刑侦和狱政部门的积极配合。庭审现场气氛认真严肃,在场旁听人员秩序井然。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经法庭调查,法官结合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就张某是否有自首和检举立功情节,就自首、检举立功等构成条件以及案件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和焦点的归纳,为监狱在押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近两年,恒山区人民法院本着便利群众诉讼渠道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目的,紧密结合开展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探索审判的新途径、新方法,法官走出审判庭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深入田间地头、社区机关等开展上门调解、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共计达80余次,接受法律咨询700余人次,恒山法院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实际便民举措,受到上级领导、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辖区群众对恒山法院工作的高度赞赏。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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