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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赊账半余年 “老主顾”被餐馆起诉索债
发布时间:2015-09-15 10:40:19
本网讯(甘云军 聂涛) 从一般的客人到成为餐馆的老主顾是一种缘分,但不能因为成了老主顾,就可以牺牲这份情谊耍起了无赖。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两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刘强在贵溪市经营一家餐馆。陈东起初为餐馆的普通客人,因陈东经常光顾刘强的餐馆,一来二去,两人熟络了起来,陈东也成了餐馆的老主顾。2011年下半年到2012年年初,陈东在刘强经营的菜馆多次用餐,因陈东是餐馆老主顾的缘故,因此每次均可以赊账用餐。之后,双方对陈东半年来的用餐费用情况进行了结算;经结算,陈东欠刘强餐费共计一万余元。后经刘强多次催讨,陈东一直拖延未支付餐费。故刘强诉至法院,要求陈东支付拖欠的餐费。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办法官觉得两人比较熟络,陈东欠的餐费数额也不多,可以在送达诉讼材料时向陈东解了情况,做下调解工作。因此经办法官在送达诉讼材料给陈东时,询问起了情况,陈东在经办法官询问时,脸色露初了尴尬之色,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表示确实没想到刘强会因这一万余元闹到了法庭上;经办法官向陈东表示,既然到了法院,就要积极面对这个问题,刘强也是出于对你的关照才多次赊账,那你也要珍惜这份友情,没必要为这点钱牺牲两人的情谊。最后,在经办法官的主持下,两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友情无价,切莫因小利伤了一份珍贵的情谊。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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