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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丈夫抛弃4个月大亲生女儿获刑
发布时间:2015-10-19 13:27:16


    本网讯(罗将)  夫妻发生争吵后,妻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丈夫竟将4个月大的亲生女儿抛弃,构成遗弃罪,被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2007年9月25日,被告人刘振与妻子登记结婚,婚后多年才生育一女儿,由于女儿健康状况一直不佳,夫妻时常发生争吵。2014年11月18日,刘振与妻子再次发生争吵后,妻子便离家出走。次日,因时女儿一直哭闹,刘振决定将其遗弃。当天17时许,刘振让胞弟(另案处理)抱着自己的女儿搭乘由其驾驶的面包车,从靖西县城往龙邦方向行驶,后刘振又让胞弟下车在路边等待,自己搭着女儿往龙邦方向行驶,当行至地州乐村附近路段时,刘振将女儿丢弃在公路边,后与胞弟返回靖西县城。

    案发后,经多方查找,女儿至今下落不明。

    靖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振作为父亲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亲生女儿丢弃,至今下落不明,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其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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