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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贼”飞车抢包逃跑时跌下路边水沟被抓
发布时间:2015-10-22 16:25:03
本网讯(刘江云 甘燕妮) “快点帮忙报警,抢包啦,抢包啦。”女子边跑边大声地喊叫起来。2015年10月19日,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这起案件,林向明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4年11月20日18时许,被告人林向明驾驶一辆红色两轮男装摩托车至平南县思旺镇镇南村天主教堂路口公路边,在超越被害人罗某的摩托车时,伸手抢走被害人罗某内有人民币2171元等物品的手提包。后被告人林向明在逃离现场过程中翻车跌下路边水沟,后被现场群众人赃俱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向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飞车抢夺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抢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向明犯抢夺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林向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林向明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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