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谎称先过户再付款 男子过户将房产抵押跑路
发布时间:2015-10-23 15:05:35


    本网讯(曹颖 韦颖)  广西一男子在市区购买房产,以没钱为由,要求先过户再以房产抵押贷款付房钱。不料卖家过户后,该男子却神秘消失了,交易房产亦被男子用作抵押借款,男子却携款跑路了。卖家无奈,于近日诉至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法院对该案进行了立案受理。

    欧林在街上公布栏发现陈小荣张贴的卖房广告后,与陈联系欲购房。后两人经协商后,于2012年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陈小荣将位于河池市区的一栋私人楼,以9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欧林。房款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当日支付40万元,余下50万元房款在次年底之前付清。待房款全部付清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合同签订当日,欧林通过银行转账将40万元房款支付给陈小荣。一个月后,陈小荣将交易房产交付给欧林居住使用。

    转眼一年期限已至,欧林没有钱支付剩余房款。便与陈小荣商量,希望陈可以先办理过户手续,待房产转移到欧林名下后,欧林再以该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还钱。陈小荣见欧林拿不出钱,又想到50万元确实不是一笔小数目,没有银行贷款真的很难凑得出来。于是出于对欧林的信任,陈小荣同意先过户,再付款。

    2014年5月,陈小荣与欧林办理完过户手续,交易房产已变更登记到了欧林名下。欧林向陈小荣保证,会尽快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一得钱就马上支付剩余房款。

    但至2014年9月,欧林仍未支付余款。陈小荣向欧林催款时,欧林称正在办手续,因要办理的人很多,所以比较慢。并表示如果陈小荣不放心,自己可以向陈打借条,遂于当日向陈小荣书写借款50万元的借条,承诺借款期限为4个月。

    今年初,陈小荣再次电话联系欧林催款,不料却被提示拨打的号码是空号。陈小荣这时才开始心慌,担心自己是不是受骗了。后陈小荣到相关部门了解,发现自己卖给欧林的房产,早就已经被欧林用于抵押贷款了。但欧林得款后却没有及时还款,而是拿着钱跑路了。最终,陈小荣没办法,只能诉至法院维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