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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欠债被逼坠楼身亡 三男子涉案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1-09 10:07:05


    本网讯(王希玉 潘辉)  男子找人代还信用卡后差钱还账,被人带进宾馆非法拘禁导致坠楼身亡。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拘禁案,被告人张磊、徐强、刘允彤均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三年零二个月、三年。

    2014年1月14日上午,被害人找到宋某某让其代还信用卡。当日17时许,宋某某和被害人来到聊城,宋某某通过大商广告联系到被告人张磊,问其能否代还信用卡,张磊因无法代还信用卡,便把被告人徐强的联系电话告知宋某某。宋某某联系被告人徐强后,徐强因自己资金不足,和被告人刘允彤一起到香江一期客车发车区与宋某某、被害人见面。被告人徐强、刘允彤为被害人代还信用卡75000元,但随即在POS机只刷回27000元,另外48000元被他人刷走,被害人辩解自己不是真正的持卡人,随后被告人徐强给张磊打电话告知此事。张磊见到徐强、刘允彤、宋某某和被害人等了解情况后,便给路某某打电话让其前来,咨询其此事能否立案,路告知去刑侦二中队咨询,随即离开。

    至当日23时许,被告人徐强、张磊、刘允彤等人带领被害人、宋某某到了刑侦二中队准备报案,被害人承诺自己还钱,请求不让报案。三被告人把被害人、宋某某带到路某某宿舍内,被害人仍不让报案,并承诺与亲友联系筹集资金还款。次日8时许,被告人徐强、刘允彤等人带着被害人、宋某某(其在10时自行离开)到了被告人张磊在东方之珠商务酒店入住房间,由被害人继续联系还钱事宜。至同年1月15日13时许,被害人趁徐强、张磊在走廊内打电话,刘允彤睡觉之机,脚踩椅背从窗户跳下后当场坠亡。在被害人坠楼后,被告人张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10报警电话,三名被告人在东方之珠商务酒店等候公安民警到达现场,随后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强、张磊、刘允彤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被害人,期间致被害人坠楼身亡,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案发后,被告人张磊主动拨打报警电话,三名被告人在现场等候公安干警到达,随后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均属自首;鉴于本案被害人在让他人代还信用卡过程中有过错,且三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对三名被告人均可依法减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张磊、徐强、刘允彤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民事赔偿等,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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