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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户盗窃三包香烟被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5-11-19 16:48:28


    本网讯(刘芳 刘国华)  发现小区业主房门未关,便进去从玄关柜子里偷拿了三包香烟。2015年10月30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关兵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5年8月4日,被告人关兵窜至南昌市红谷滩某小区一单元楼内,发现八楼一业主房门未关便进门,在玄关处木柜子的抽屉里盗窃了三包香烟,一包开封的硬中华香烟、一包开封的普通芙蓉王香烟和一包极品金圣香烟。从卧室内走出的被害业主王某发现后旋即将此事反映至小区物业,物业保安在小区门岗将被告人关兵拦住,并在其身上发现了上述被盗物品。经鉴定,盗窃的极品金圣香烟价值人民币24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关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关兵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关兵有盗窃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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