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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闹市抢金店 “90后”小伙一审领刑七年半
作者:李雯   发布时间:2019-06-19 10:43:22


  “90后”小伙唐某为捞一笔钱铤而走险,只身闯入繁华闹市区一家大型超市内,趁着超市临近打烊时分,径直走到超市内某金器柜台处,公然抢夺黄金项链。6月17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对该起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抢劫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2019年1月27日21时许,被告人唐某至宣城市区府山广场某大型超市一处金器柜台旁,趁柜员不备,将其放在柜台上的一盒黄金项链(内有17条黄金项链,价值共计131599元)抢走。案发后,被抢夺物品被追回,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唐某除了上述抢夺事实外,还有两起盗窃事实。被告人唐某分别于2018年12月22日20时许、2019年1月23日5时许,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某地盗窃被害人孙某的一辆绿驹牌二轮电动车(价值2415元)以及在宣城市区某网吧盗窃一部“乐视”牌手机(价值490元)、一个“小米”牌移动电源(价值40元)。案发后,被盗手机和移动电源被追回。

  2019年1月28日,被告人唐某被抓获,归案如实交代了抢夺、盗窃犯罪事实。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13159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294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综合其具有的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遂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责令被告人唐某退赔被害人孙某经济损失二千四百一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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