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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孝子”在韶关抢钱准备回家为母亲祝寿
发布时间:2016-07-11 15:47:13


    本网讯(汪次安 董文杰)  今日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法院获悉,湖南一名曾因抢劫被判入狱13年的男子,出狱后以其没钱为母亲过生日为由,纠集了3个哥们窜到广东韶关入户抢劫,又将自己送入监狱15年,并被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6千元。

  据曲江法院介绍,2015年12月初的一天,被告人吕明以其母亲过生日没钱为由,纠集被告人尹一叶、彭小生商量到广东韶关盗窃钱财。同月11日,吕明租赁被告人赵结强的面包车,由赵结强驾车搭载吕明、尹一叶、彭小生3人从广东东莞市回湖南老家,3人在车上再次商量到韶关盗窃的事宜后,被告人吕明便将准备在韶关市区盗窃财物一事告知被告人赵结强,赵结强表示同意并继续驾车到达韶关市区。

  次日早上,赵结强开车载着吕明等3人四处寻找作案目标。9时30分许,4人来到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东风二路选定某楼作为作案目标,吕明等3人下车到该楼实施盗窃,赵结强则开车在楼下等候接应。吕明等3人窜到该楼402房,尹一叶打开第一道铁门,吕明撞开第二道木门,两人进入该屋实施盗窃,彭小生在门外望风接应。在盗窃过程中,尹一叶发现被害人胡某正在家中卧室休息,即告知吕明,吕明到厨房拿一把菜刀威胁胡某不要出声,并用胡某家中的两条黑色裤袜捆绑住胡某的手脚,彭小生听闻屋内有人即逃离现场。吕明、尹一叶抢走胡某放在床头的苹果5s手机一台,放在手提包里的项链一条、吊坠一个、现金1300元。后二人下楼与彭小生、赵结强汇合后驾车逃离现场。抢到的苹果5s手机和作案的菜刀被吕明扔在回湖南的高速路边,抢到的1300元现金吕明分得600元,尹一叶分得200元,彭小生分得200元,剩余的钱用于汽车加油和高速公路过路费,赵结强就没有分钱。

  曲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明、尹一叶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吕明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15年8月18日刑满释放,系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之罪,属累犯。被告人尹一叶曾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彭小生、赵结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该院日前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吕明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6千元;判处被告人尹一叶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千元。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彭小生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判处被告人赵结强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千元。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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