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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俩民警利用查案之便私分案款徇私枉法出庭受审
作者:黄晓雪   发布时间:2019-09-06 15:04:07


两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9月6日上午9时,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茆某浩徇私枉法,被告人陈某亚徇私枉法、贪污一案。

  随着法槌“当”的一声落下,宁国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风影宣布庭审开始。当天,宣城市纪委监委、宁国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70余名机关干部旁听庭审,现场接受一堂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4月至8月,被告人茆某浩时任宣城市公安局杨柳派出所教导员主持工作期间,公开表示将利用查办案件之便,为所内民、辅警“谋福利”。同年6月15日晚,被告人陈某亚(原系孙埠派出所副所长)与其他民、辅警来到某养羊厂内禁赌,现场抓获10余名涉赌人员,查获赌资2万余元。在禁赌过程中,陈某亚与民警汪某军、李某顺现场抓获参赌人员秦某国,并查获了秦某国随身携带的单肩包,内装有人民币11万元,遂密谋不上缴该包。次日中午,三人将11万元赌资进行私分,其中被告人陈某亚分得人民币36600元。

  此后,开设赌场的宦某(另案处理)找到茆某浩就该案件进行交涉,最终茆某浩同意以人民币9万元“打包费”将该案降格处理为行政案件。当时分管案件的陈某亚在得知降格处理案件的决定后,遂降低赌注及赌资,仅将承认参与赌博和前来“顶包”的人员作出行政处罚。事后,经被告人茆某浩同意对所内民、辅警分别发放1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福利”。其中茆某浩累计获得人民币50000元,陈某亚获得4000元。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整个庭审历时近3个小时,因案情复杂,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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