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宁波市一医院12年被侵吞170万竟未察觉
作者:章恒 曹美丽   发布时间:2003-07-10 16:44:56


    原宁波市海曙区西门医院出纳衡晏,在1991年到200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医院资金达170万余元。期间,她竟然多次躲过有关部门的审计和财务检查。7月9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衡晏有期徒刑11年。

    宣判后,法院立即向衡晏所在的西门医院发出司法建议。法院认为,西门医院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明显漏洞,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之机,使集体资产严重流失。为此,建议西门医院加强对财物人员的素质教育,完善财会制度。

    据了解,初中毕业的衡晏从1988年开始担任西门医院的出纳。从1991年起,衡晏利用职务便利,将医院的帐户当成自家金库,采取私自截留医院门诊营业款,并保留帐面金额,涂改银行对帐单等手段,将医院170万余元占为己有,用于自己购房购车及挥霍等。为避免别人怀疑,衡晏对外均称,丈夫做生意,收入颇丰,同事、朋友也就信以为真,还夸她有福气。

    直到去年底,西门医院准备买房子增设医疗需要资金时,才发现单位的银行帐户上无缘无故少了100多万钱,并开始追查缘由。衡晏开始着急了,她本想补上窟窿,但缺口太大,已经无力回天。

    2002年12月19日,衡晏向检察院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向衡晏及她的家属追缴了价值50多万元的财物,法院将对衡晏的犯罪所得赃款予以继续追缴。



来源: 中国广播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