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大货撞死交警司机被判一年
作者:赵中鹏 李汝银 杨卫东   发布时间:2003-08-22 08:49:43


    日前,北京昌平区法院判处撞死执勤交警杨春雨的肇事司机朱顺堂有期徒刑一年。

  2003年4月13日15时许,昌平交通支队沙河队交警杨春雨在北五环与京昌高速路交叉路口执勤时,发现被告人朱顺堂驾驶“解放”牌大货车由北向南准备驶入禁行区域,当即挥手示意朱顺堂停车绕行。由于朱顺堂所驾驶的核载9吨的大货车严重超载,导致车辆制动失灵,将杨春雨撞出并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杨春雨于4月18日死亡。

  法院认为,朱顺堂驾驶逾期未年检、超载且制动不合格的车辆,造成一人死亡,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来源: 北京晨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