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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杏出墙结苦果 惨遭毁容再赔钱
作者:王和成   发布时间:2003-11-07 09:49:48


    妻子红杏出墙与他人生下一子,丈夫一怒之下将妻子毁容。近日,在四川泸县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妻子赵芳与丈夫任国自愿离婚,并赔偿任国子女抚养费11000元,而任国赔偿妻子医疗费3200元。

   合江县农村女青年赵芳长期在外打工,不知不觉中成了大龄未婚姑娘,家里人很为其婚姻大事着急。2001年5月,其母亲请人做媒,为她介绍了泸县青年任国,两人于同年7月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夫妻一同到深圳务工。2001年10月,赵芳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认识了青年张浩,并很快与其发生了同居关系。不久,赵芳怀孕,而张浩却以出差为名将其抛弃。赵芳在等待中生下了一小孩。孩子出生的消息引起了丈夫的怀疑,双方予盾逐渐增大,赵芳多次要求离婚,但任国不同意。2003年8月21日,双方又为离婚的事协商未成,并发生吵闹,任国一气之下把汽油喷在妻子脸上,还用水果刀将其脸、手等多处划伤。为此,赵芳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丈夫赔偿损失。

    经法院调解,赵芳主动承认了孩子系自己与他人所生,并同意赔偿任国之母代为抚养孩子的费用,最终双方达成了前述协议。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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