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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结伙诈骗出租司机案宣判
作者:人民法院报记者 刘晓波 通讯员 王松岩 田爱民 摄影 赵炳松 发布时间:2004-04-06 08:46:29
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系列诈骗出租车司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对除在逃和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外的20多名犯罪嫌疑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八个月到九年有期徒刑。
从2001年10月至2003年6月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黑龙江省伊春市一诈骗团伙疯狂作案百余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团伙成员60多人,作案地遍及伊春市各城区。他们以出租车司机为作案目标,骗取出租车司机钱财,是一个有组织、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据本案审判长伊春市西林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张明宇介绍,本案犯罪分子利用司机不在本市区、对环境不熟悉、心理状态不好,且事后图省事、不愿经交通部门处理的特点,实施犯罪,破坏了当地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在当地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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