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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行抢 怎奈监控“报案”
作者:李敬 郝毅 发布时间:2004-06-03 14:52:18
今天,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张彦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被告人张彦国伙同他人于2004年1月10日22时,携带凶器尾随董某闯入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北里28楼地下室存放服装等物的仓库,当场持刀威胁并用绳子捆绑仓库看管人董某。 但是,让张彦国等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均被该仓库预先安装的监控设备拍到。同是仓库看管人的董某的叔叔从监视器里看到张彦国等人进入地下室仓库时,立即打电话报警。正当被告人张彦国用改锥将库房门撬开欲行抢劫时,被当场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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