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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四兄弟联手盗窃同入监牢
作者:郭丛生 王佳青   发布时间:2004-06-15 14:16:24


    6月11日,联手实施盗窃的被告人孙麦囤、孙红伟、孙根五、孙建伟四兄弟,被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并处罚金。

    孙麦囤、孙红伟、孙根五、孙建伟是叔伯兄弟,为走上共同暴富的道路,他们决定联手实施盗窃,以改变并不富裕的家境。2003年7月13日晚上,孙家四兄弟撬门进入本乡孙桥煤矿院内,将该矿23根金属支架盗走,转手卖掉后将所得现金平均分配。经鉴定该金属支架共价值2530元。三天后的一个晚上,尝到甜头的孙家四兄弟,再次翻墙进入孙桥煤矿院内,将该矿的38根金属支架盗出,藏匿到墙外的玉米地里。案发后,四人被抓获。经鉴定该金属支架总价值418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孙麦囤、孙红伟、孙根五、孙建伟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孙麦囤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孙红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孙建伟、孙根五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各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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