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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催眠抢劫 二人被判重刑
作者:李敬 郝毅   发布时间:2004-06-15 14:51:45


    今天,多次抢劫服务员的乔卫波、张春侠,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乔卫波、张春侠于2003年9月至11月间,分别在北京石景山区、丰台区、通州区、房山区、天津市大港区、河北省唐山市等地的歌厅、娱乐中心内,将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放入服务人员的酒杯中,伺机劫取服务人员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首饰等财物。二人采用上述手段抢劫作案多次,涉案金额达一万六千余元。乔卫波还采用上述手段单独作案三起,抢劫财物共计人民币二千余元。二人在西城区销赃时被抓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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