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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副监狱长领"季度奖"将己送进监
作者:慕雨   发布时间:2004-06-25 14:16:44


    在长达10年多时间内,浙江省长湖监狱原副监狱长李文宗非法收受供应商等10万余元贿赂。6月24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李文宗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扣押在案的10余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1993年,任长湖监狱二大队副大队长的李文宗,在从事该单位水泥厂的生产、经营、供销工作过程中,结识了不少原料供应商。为求得及感谢李文宗在水泥生产原料供应中给予的关照,供应商林某送给李800元。在此后的近两年时间内,林某每个季度均向李奉上800元“季度奖”。因为工作表现出色,李也从副大队长被提拨为大队长、副监狱长,期间还被任命为该单位18.5吨水泥厂筹建办公室主任。随着职务的升迁,巴结李文宗的人越来越多,逢年过节成了李文宗收受贿赂的高峰期。到2003年案发时止,李文宗共收受贿赂103800元。归案后,李文宗退出了全部赃款。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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