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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横行的“牛魔王”团伙栽在德州
作者:郑春笋 发布时间:2004-06-25 16:22:54
6月24日,采取拆墙挖洞、爬墙入院等手段,作案87起盗窃耕牛108头等物品总价值26.23万元的特大盗牛团伙,在山东省德州市中级法院受审。该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常洪春、刘佩强被以盗窃罪,均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处个人全部财产;李强、张卫红、张吉岭分别被判处十五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4万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韩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千元。
2003年11月11日凌晨,山东省庆云县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夜间巡查时,在当地东辛庄一土公路上发现一可疑农用三轮车,经盘查,车上睡觉的人说话支支吾吾,在一步审讯中查明他是这晚负责望风和接送盗牛贼的常洪春,从而侦破了该起特大盗牛团伙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6名被告人均系农民,其中常洪春、张吉岭系山东省庆云县人,刘佩强、李强系河北省盐县人,张卫、韩午系河南省上蔡县人。自2001年3月至2003年11月期间,该六人交叉结伙,先后窜至山东省的庆云、乐陵等县和邻近的河北省盐山县等地的70余个农村,采取拆墙挖洞、断线钳破锁、爬墙入院等手段,盗窃作案87起,盗窃耕牛108头、羊35只、摩托车两辆,盗窃物品总价值26.23万元。 该盗牛团伙曾一度十分张狂、猖獗,让当地农村百姓谈之色变。2003年秋的一天深夜,刘佩强等三人窜至乐陵市农民王化楼院内偷牛,被王化楼发现,他们竟用镐头将追赶的王化楼殴打至昏迷,并盗走耕牛一头,扬长而去。2003年春天一日晚,常洪春等三人窜至庆云镇贾家村,在盗走贾全德家耕牛一头之后,贪心的三人又用梯子从贾全德家爬入其西邻贾荣生家,铰开门锁又盗出耕牛一头,为了威胁和阻止发现他们的贾荣生不敢出屋门追赶,他们竟投掷砖块,砸烂主人的窗玻璃。 德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常洪春等六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一审宣判后,除张吉岭外,常洪春等五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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