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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牌正脸冲马路 受伤老妪状告巴士公司设计不合理
要求巴士公司承担由原告自己承担的30%的损失
作者:华建文   发布时间:2006-12-06 15:35:48


    汽车站台车牌正对着马路放置,导致乘客要站在马路上才可以看清车牌,年过七旬的宗老太因看站牌被车撞伤。12月6日,宗老太将江苏省苏州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5万元。

    2005年11月20日下午5点10分,宗老太在原23路巴士公交劳动路站下看站牌,当时天色阴暗,而该站牌的设置位置正好在人行道的边沿,站牌又对着马路,要看到站牌的内容必须站在马路上才可以。当宗老太站在马路上抬着头全神贯注看站牌时,一辆自行车飞驰过来,由于是下坡路,刹车不及时,一下子将宗老太撞出一米多远。宗老太左半身倒地,头部撞在站牌西面的电线杆上,手上拎的鸡蛋也洒落在地。老太送进医院后经过诊治,为左侧股骨颈骨折。2006年10月,经过8个多月的卧床休养,经过法医鉴定被评定为8级伤残。

    由于当时宗老太是站在马路上被撞,交警部门认定宗老太也要承担次要责任,按照30%的比例承担损失。

    宗老太一家对此很是气愤,当时站在马路上也是很无奈,由于站牌上的车辆路线图对着车水马龙的混合车道,乘客要想看清站牌,就必须站到混合车道上。这样的设计,理念上有欠缺,给乘客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原告要求巴士公司承担由宗老太自己承担的30%的损失,总计2.5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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