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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塌方砸伤人 拾荒女子状告管理单位索赔
作者:王悦 发布时间:2007-04-19 14:03:23
靠捡拾废品为生的河南女子王某给一个工地交纳了5元钱后,被允许捡拾工地上的废旧铜矿渣,但因工地塌方她被砸伤。为此,王某将工地所属的北京某电气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赔偿她医疗费9599.8元。4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某起诉称,原告在北京两年多一直以回收废旧物品为生。2006年11月30日,原告听说丰台区方庄南路附近电气工程公司的一个工地挖出了废旧铜矿渣,于是在下午1点多来到了工地,同时在那的还有40多人。经过与工地的工作人员协商,在交纳了5元钱后,原告被允许进入工地清理矿渣。下午5点多,在清理矿渣过程中,工地发生塌方,王某被砸伤。事故发生以后,王某到医院进行救治,经诊断为骨盆多发骨折,左骶骨多关节骨折脱位。 为此,王某花费了9千多元的医疗费,并且还需要大量的后续治疗费。王某说,由于自己家庭困难,已经无力支付巨额的医疗费。为了维护自己今后生存的基本权利,起诉到法院,要求电气工程公司赔偿医疗费9599.8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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