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西藏自治区首例知识产权案件审结
发布时间:2007-07-18 14:40:55


    近日,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功审结了西藏首例知识产权案件,不仅以调解的方式顺利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还以实例给侵犯知识产权的一方上了生动的一课。

    2006年,区内某单位在其主办的信息网站上,全文转载了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享有版权的三篇文章,共约19000字,转载时仅注明了文章的出处而未向该公司支付报酬。该公司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于是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请求进行赔偿。而区内该单位只是将涉诉的三篇文章从网站上删除,并未给予对方赔偿。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按文章篇数,分三个案件诉至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后,对这三起案件做出了判决。而原告以一审判决的赔偿数额太低为由,就上述三起案件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远在北京的原告方为节省成本,请求书面审理。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针对这一实际问题,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三起案件。办案人员通过打电话和谈话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使上诉方降低了要求赔偿的数额,并表示愿意承担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被上诉人也意识到了自身对知识产权法律的认识不足,表示将以此为鉴、吸取教训。就此,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使案件以调解的方式顺利结案。



来源: 新华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