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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超市购物时摔伤骨折 家乐福遭11万索赔
作者:滕晓丽   发布时间:2007-08-23 14:36:31


    今年57岁的邱女士在家乐福方圆店购物时,在出电梯口时摔倒,邱女士认为这是因为家乐福在打扫卫生之后未做防滑措施导致的,而家乐福为其支付的治疗费并不够其所治疗的费用,故日前将家乐福告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原告邱女士称,2006年7月13日上午10时许,原告在家乐福方圆店购物,当其从店内地上一层乘扶梯到地下一层时,由于电梯出口为地砖地面,又恰逢刚做完清洁工作,地面未干很滑,且原先铺设的防滑垫被撤走,而且未设立“小心地滑”的提示牌,导致原告刚迈出扶梯便摔倒在地,导致右肱骨大结节骨折,并因此导致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但被告在仅支付了部分费用后便拒绝再赔偿。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通讯费、营养费、伤残鉴定费、二次手术费、残疾赔偿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1万余元。

    对于邱女士的说法,被告家乐福的代理人给予了回应,他说,电梯出口虽然没有防滑垫但有防滑钢板,之所以不放防滑垫是因为顾客推车出电梯口时,很容易因为车在防滑垫上不易前行而导致与后面的顾客撞在一起发生事故。且被告代理人认为原告说在“又恰逢刚做完清洁工作,地未干很滑”没有依据,并称,在一小时内并未对此区域打扫卫生,不存在地滑的情况,所以也不需在现场设置“小心地滑”的提示牌。而且这里也不像原告说的存在摔过很多顾客的情况。被告同时认为在原告提供的病历中可以看到她本身就有骨质疏松症,所以才会导致这么严重的后果。

    被告家乐福还当庭播放了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在一个小时左右的录像中有1000余名顾客通过这个电梯口,除邱女士外,只有一位顾客有些趔趄,其他并未有意外,因此被告代理人认为不能说是因地滑导致的这起意外。同时对于,原告所要求赔付的费用中,请护工的费用无从核定,小时工又可以做很多事情,所以不能将这笔费用算在家乐福的身上。而且还有加油费、通讯费、请客吃饭的费用等都算在了家乐福身上是不应该,所以家乐福对此都不予认可。

    至发稿时止,此案尚在审理当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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