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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倒灌致底层住户被淹 物业与楼上业主共担责
作者:焦长宝 沈亚菲   发布时间:2007-09-06 09:40:19


    因下水道堵塞,生活污水倒灌室内,致使底层住户财产损失3万多元,物业公司和单元楼上所有业主皆承担赔偿责任。9月6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银洲物业公司承担原告损失的60%,原告与单元楼上四业主各承担其余损失中的1/5。

    经查明,8月10日,原告接邻居电话称室内有水外溢后立即赶回,发现室内污水一片,当即告知银洲物业公司,该公司请疏通管道工疏通,发现是由于室外排水管的接口处被头发、塑料袋、钢丝球等异物堵塞所致。后原告认为是银洲物业公司未能尽到维修义务,要求赔偿所有损失。庭审中,被告银洲物业公司认为是居住在该单元业主使用不当,造成异物进管道所致,法院根据其申请,追加该单元楼上四位业主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银洲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有效,因被告银洲物业公司未能提供对所堵管道每年疏通和维修的证据,故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未及时疏通主管道造成流通不畅的责任。原告及楼上业主均有将头发、塑料袋、钢丝球等异物投入下水管道之中,从而导致管道阻塞,属一果多因,故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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