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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电脑病毒盗窃他人网银账户30余万元被公诉
作者:邹密   发布时间:2008-06-30 10:11:33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利用电脑病毒程序盗取他人网上银行账号及密码进行盗窃的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诉称,被告人谌某于2006年10月至2007年8月间,利用电脑病毒程序盗取他人网上银行账号及密码,先后窃得北京、湖北等地的六名被害人网上银行账户资金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通过网上购物再折价出售的方式,将销售金额转入自己使用的银行账号。

    2007年6月8日,被害人黄某发现失窃后报案。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侦支队于2007年9月21日在湖北省某酒店将被告人谌某抓获。赃款部分被挥霍。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谌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的财产权利,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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