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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服务员监守自盗 偷窃客人财物自首后获轻判
作者:李兰海   发布时间:2008-07-21 11:30:55


    利用宾馆服务人员工作的便利偷走客人钱财,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日前,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刘合昌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

    今年3月19日,外地商人赵老板入住山东省东营市一商务宾馆。该宾馆服务员在引领客人入住时,见是有钱人,便心生邪念,伺机偷盗。晚上8时,刘合昌趁赵老板外出之际,利用房卡偷偷打开房门,将客人存放在衣橱内的9000元现金盗走。盗窃得手后,刘合昌害怕东窗事发,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主动向经理交代了盗窃事实,并主动退回所盗赃物,跟随单位经理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合昌作为宾馆服务人员,监守自盗,盗窃客人现金9000元,数额巨大,虽积极退赃,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刘合昌的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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