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17岁打工妹监守自盗价值4千余元烟酒取悦男友
作者:卫建武 侯阳    发布时间:2008-07-29 09:23:26


    来自农村,在济源市一家超市工作的17岁花季少女小霞(化名)先后四次利用工作之机,从超市内秘密窃取高档名烟名酒,价值达4700余元。小霞每次盗窃得手后,都分别将赃物转移到其男友家中,但始终没有告诉其男友烟酒的来历,直至案发,其男友已将部分赃物消费。7月28日,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小霞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据小霞案发后供述,2007年3月,小霞乘店老板让其独自到仓库提货的机会,从仓库中偷取一件“口子窖”酒和两提“茅台礼品酒”放回自己宿舍,后小霞将偷取的名酒让其男友刘某带走,据小霞交代,其男友刘某后来把其中的一箱“口子窖”喝了。同年4月,小霞在超市工作时,趁超市无人之际,盗取“帝豪”等三条品牌香烟,后又找机会把烟放到了男友刘某家中。2008年春节后的一天,小霞乘独自去超市仓库取货的机会,盗走“金汾酒”等五箱名酒,后小霞把其中两箱酒放到了其男友某家中。今年5月,小霞乘超市内其他服务员不注意,将六条高档香烟偷走,后小霞将两条“玉溪”香烟送给了男友刘某。

    济源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霞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小霞犯罪时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案发后,小霞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