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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楼板砸伤人 生产厂家要担责
作者:王丽 绍普   发布时间:2008-08-13 10:20:48


    4位民工在工地干活时,被突然断裂的楼板砸伤。8月12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楼板生产商毕显新赔偿4位民工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月,石拂寺镇村民赵某为建房屋,从被告毕显新开办的工厂购买了80块楼板。6月13日,民工在往楼房上上楼板时,一块楼板突然从中间断裂,坠落的楼板将正在施工的李某等4位民工砸伤,随后民工被送往医院治疗,其中李某伤势严重,被定为六级伤残。经质检部门检测,毕显新生产的楼板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因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李某等4位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毕显新生产的楼板性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存在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属不合格产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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