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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大学放假之机 学校一保安监守自盗获刑
作者:胡卫国   发布时间:2008-08-18 10:04:43


    一保安监守自盗,趁学校放假期间实施盗窃。8月18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光申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并责令向被害人陆某等15名学生退清违法所得。              

    今年24岁的陈光申是来沪务工人员,2008年1月,正值学校放寒假,上海外国语大学的学生也都回家过春节,因为寒假期不长,许多同学没有把零钱和小物品全部带走。此时担任该大学的保安陈光申趁无人之机,先后多次以保安员的身份或穿便装,进入该大学的学生宿舍楼内实施盗窃,陈光申采取橇门橇抽屉的方法,共窃得学生陆某等15名学生的现金1000余元及价值1600余元的手机、MP3播放器、手表等物。因监控发现学生宿舍楼内行人有异常情况而案发。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光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光申能自愿认罪,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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