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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藕受损疑他人喷农药所致 证据不足诉请被驳
作者:霍精锐 吕志豪   发布时间:2008-09-17 16:10:18


    藕叶枯死,藕农怀疑系因他人在邻田喷撒的除草剂随风刮进藕田所致,但提供不出证据。9月17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纠纷案作出判决,驳回藕农要求赔偿1万元的诉讼请求。

    固始县洪埠乡洪埠村农民张某的藕田与本组村民冯某的一处稻田相邻。2008年5月22日晨,张某巡视藕田时发现部分藕叶枯死,认为是冯某喷施农药所致,遂找冯某索赔,遭到拒绝,无奈下诉至法院。

    经查,冯某妻子李某曾于5月20日中午,为消灭害虫,在与张某相邻的秧田用喷雾器喷撒了“一跑轰”除草剂。

    庭审中,原告未提供藕叶枯死系冯某喷施农药所致及损失数额的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原告张某认为冯某妻子喷撤农药致莲藕受损,但未举证证明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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