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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男子冒充车主调换重型汽车轮胎获刑1年3个月
作者:胡卫国   发布时间:2008-10-15 14:35:39


    一男子将一辆重型运输汽车的轮胎卸了三个占为己有,10月15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柳树林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来沪人员柳树林做废品收购生意,因收益不高便动了歪脑筋。

    今年4月22日下午5点多,柳树林携带更换汽车轮胎的专用工具,与他人结伙来到上海市一汽车加油站处,见一辆重型运输汽车停在加油站内,趁驾驶员离开之际,便装摸作样地以车主身份调换汽车轮胎。他用千斤顶等工具拆卸了这辆重型运输汽车上的轮胎3只,总价值7500余元,之后,柳树林等人将每只高达1米、重达百公斤的轮胎,推滚到事先准备好小货车上运走,经群众举报而案发。

    法院认为,被告人柳树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柳树林到案后能自愿认罪,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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