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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越野车割电缆盗窃三区七市县 5人终落法网
作者:冯云虎 冯雁 李向东   发布时间:2008-10-20 09:04:11


    利用现代化工具跨区县作案,疯狂盗割通信电缆,涉案金额巨大,最终难逃法网。10月17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2月11日,被告人李某、苏某、林某、邱某伙同春某、家某、高某、杨某、国某、荣某(后六人均另案处理)等人,于夜晚乘坐邱某的越野车,携带剪钳、绳等工具,分别窜至河南省舞阳县、方城县、西峡、内乡县、镇平县、叶县、邓州市、南阳市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疯狂作案21起,盗割不同型号的通讯电缆共计8753米,金额高达397849.4元。所盗割的电缆均销赃给张某。

    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邱某、苏某、李某、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通信电缆,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明知电缆系他人犯罪所得而多次收购,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重大,该案将定期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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