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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巨额受贿案二审开庭
作者:赵华   发布时间:2008-10-28 08:32:49


    10月27日下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在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巨额受贿案。

    今年8月1日,重庆二中院一审以被告人晏大彬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一审查明,重庆巫山县是位于三峡库区的国家级贫困县,晏大彬于2001年10月起担任该县交通局局长,同时兼任县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2001年至2008年初,晏大彬利用职务之便,在该县公路、桥梁等工程的发包、修建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7次收受他人送给的人民币计2218.4万元以及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2226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晏大彬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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