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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盗窃被电子监控 5人拒捕变抢劫
作者:刘海林 陆晓晴   发布时间:2008-11-06 14:37:08


    一盗窃团伙在流窜作案时,被值班民警通过电子监控录像发现,后联系巡逻的联防队员共同赶去,五人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杜冒富等5人有期徒刑各8年,并均处罚金。

    杜冒富等一伙是外来务工者,觉得打工赚钱不但钱少,而且非常辛苦。于是聚在一起商量如何才能赚点“外快”,他们所谓的“外快”就是半夜偷东西。5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旧面包车,准备深夜作案。

    2008年1月12日凌晨,杜冒富等开车沿途没有找到合适的作案对象,一路开到松江。将近凌晨4点,不甘心空手而归的五人,将目标锁定在某电线电缆厂。他们撬门进入厂区,窃得铜芯电线107卷,共计价值1.87万元。

    五人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料他们的鬼祟举止早被公安机关发现。原来当天值班民警通过电子监控录像,发现杜冒富等5人形迹可疑,遂通知社保队员赶去现场。当社保队员及民警开车到达后,杜冒富等五人为逃走不但用面包车撞击警车,将警车顶开十几米远,并砸碎车玻璃,用铁棒殴打抓捕人员。后,四处逃窜的窃贼,最终被一一抓获。

    法院认为,杜冒富等五人在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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