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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被辞退 男子偷盗工厂4吨铅锭获刑十年
作者:黄安   发布时间:2008-12-10 15:50:11


    因自己被老板辞退,为报复偷盗工厂4吨铅锭。12月9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徐爱民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

    2005年,被告人徐爱民曾在上饶县旭日冶炼厂工作,某天,被告人徐爱民因骑车压到该厂新浇的水泥路面被罚50元,后被辞退。徐爱民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2007年上半年,被告人徐爱民了解到该厂晚上不加班,便产生窃念。2007年4月30日晚,被告人徐爱民来到上饶县旭日冶炼厂综合车间,盗出铅锑粗合金168锭,共四吨多,藏匿于厂外的树丛中。次日晚7时许,被告人徐爱民来到树丛中准备搬运时,被厂方人员王富建、刘秋生当场抓获,后又乘机逃走。被盗的铅锑合金锭,经鉴定价值226900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爱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徐爱民辩解其没有给失窃单位造成损失请求从宽处理的意见,可酌情考虑。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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