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丈夫赠送“二奶”房屋 妻子发现告上公堂
作者:若谷 店子   发布时间:2008-12-12 11:53:32


    丈夫张某婚后出轨,将自己以前空闲的老屋赠送给情人李某,妻子周某知道此事后,一纸诉状把丈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离婚并请求确认房屋赠送合同无效,要求收回赠与李某的房屋,日前,湖北省郧西县法院调结了这起丈夫赠送“二奶”房屋案。

    张某婚后与李某发生不正当关系,对外用远房亲戚之名相称。今年3月,张某将自己以前空闲的老屋悄悄赠送给李某,双方还签订了赠与合同。不久,张某妻子周某问起此事,张某支支吾吾说是租借给远房亲戚居住,恰逢此时,张某和李某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事情传到了周某耳中,周某一纸诉状把丈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离婚并请求确认房屋赠送合同无效,要求收回赠与李某的房屋。

    法院审理查明,赠与房屋系原、被告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财产,以住房为标的的处分行为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实施。张某未经妻子同意,擅自签订协议,将夫妻共有财产无偿处分给李某,其行为损害了周某的合法权益,既不符合公序良俗,也违反了法律关于处分婚后共同财产的规定,遂判令该赠与合同无效。后经法院主持调解,丈夫张某认错态度较好,双方就离婚纠纷达成和解,准予原告撤回离婚请求,赠与房屋也随之收回。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