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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学生猝死事件再起波澜:家长告学校隐瞒投保事实
作者:郝蓬 秦芳芳   发布时间:2008-12-15 09:30:34


    王先生夫妇以在二审和解过程中,北京体育大学隐瞒曾为小逸(化名,猝死当事人,王先生之子)投保事实为由,再次将北京体育大学诉至法院,要求北体大返还小逸人身事故保险金4万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受理了此案。

    2005年6月22日,小逸在北京体育大学参加校篮球联赛时突然倒地,出现濒死症状,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年9月,原告与体育大学就此事签订了《关于小逸后事处理修订协议》,协议履行后,原告以该协议显失公平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予以变更。该案经媒体报道后,社会反响强烈。法院一审判决后,北京体育大学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解决本案全部纠纷。

    王先生夫妇认为其中年丧子,精神上受到了巨大打击。经过与北京体育大学的协商处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心理创伤逐步愈合。但当得知北京体育大学隐瞒投保事实后,精神上倍受打击,故再次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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