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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保安利用值班之机放盗窃车辆入院一同领刑受罚
作者:路琳艳   发布时间:2008-12-17 11:09:44


    两男子利用在单位值班之机,伙同他人盗窃单位料场内焦碳。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石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经查,被告人姚某与石某是河南老乡,都是北京某公司外聘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的保安员。2008年6月15日凌晨,保安姚某纠集同乡石某利用二人在北京某物资供应公司煤泥坑料场大门值班之机,将他人用于窃取焦碳的4辆卡车放行进入料场内,后卡车在厂内装运焦碳过程中被发现,犯罪未得逞。经称重,已装车焦碳重117.78吨,价值32万余元。当日,因盗窃行为被发现,被告人姚某与石某在外躲避,二人接到料厂通知其返回的电话后,被闻讯赶来的公安机关带回审查,二人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与石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二人均已构成盗窃罪。因二人是犯罪未遂、自首、认罪态度好且石某犯罪时为未成年人,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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