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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拒绝赡养90高龄老人 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作者:郑水泉 发布时间:2008-12-24 15:14:34
近日,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
90高龄的张老太有三个儿子,都早已成家。长子、次子另立门户,她跟着小儿子老三夫妇生活。两年前,三儿子出公差拉货不小心出了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政府部门按抚恤政策发给老三的媳妇李某抚恤金5万元,其中有1.2万元是作为扶养张老太的费用。可儿媳张某不但不将婆婆的1.2万元送还,还以丈夫已经去世为由,要与婆婆分开过。看到这种情况,张老太的长子与次子多次劝说弟媳,希望她能回心转意。可是,弟媳就是不答应。为此,张老太与两个儿子只好将张某诉到法院。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该案的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等方式,苦口婆心地教育规劝,终于说服了张某,使她认识到儿媳赡养公婆是一种法律义务。最后,张某将1.2万元归还了婆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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