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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侵蚀导致房基下沉 村民诉排污承建公司赔偿
作者:王杨 高雁   发布时间:2009-01-23 13:55:36


    因认为北京某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排污水井内污水,侵蚀了北京市顺义区村民张某房屋房基,致其房屋下沉,近日,张某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北京某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消除对房屋安全的隐患并赔偿损失5万元。

    原告张某诉称,被告北京某水利建筑工程公司于2007年承揽了牛栏山镇龙王屯村的污水排水工程,该工程于2008年6月完工,但该排污水井设在距离原告王某家房屋墙体不足70公分处,致使该污水井内的污水长期侵蚀原告房屋房基,导致该房屋地基下沉,墙体裂缝,现已严重威胁到原告的居住安全,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协商,但被告均予以拒绝,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消除对房屋安全的隐患并赔偿损失5万元。

    据悉,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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