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司珑)
为了争夺房屋的产权,孙女将祖母告上了法庭。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房产的继承纠纷,这对祖孙在法庭上握手言和。
王某与赵某系孙女与祖母的关系,王某父母于1998年7月离婚,其由父亲负责抚养,其父母协商后共同财产一套65平方米住房归其父亲所有,其母亲的应得份额抵作王某的抚养费。2002年6月,王某的父亲对离婚后所得的该套住房以其名义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王某于2002年7月考上大学,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2006年2月王某的父亲突然因病去逝,其所遗留上述房屋的产权证一直由赵某保管,并一直以赵某的名义出租。2012年4月,赵某欲将此房屋出售而引发与王某的纠纷,王某一纸诉状将祖母告上法庭,诉请要求被告赵某返还其房屋,并支付该房屋的租金收益共计1.5万元。另查明王某一直在外打工,未购住房。赵某系万载县某单位退休职工,在万载拥有一套单位半产权面积71.4平方米的住房一套。
法院审理后认为,引发争议的房屋系王某父亲生前的财产,王某、赵某为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该房屋都享有继承权,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中介部门对争议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认可争议房屋价值为12万元。为使双方关系恢复和睦,承办法官向祖孙俩释明利弊,经过近3个多小时的细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房屋归王某所有,王某补偿赵某房屋款4万元,成功地化解开了祖孙二人心中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