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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歌星唱片却拿不到货 组织方被判返还歌迷钱款
作者:富心振   发布时间:2009-02-17 13:30:44


    为得到张杰签名演唱会的门票,根据组织方的要求,“粉丝”周小姐花钱网上订购唱片,却迟迟拿不到货,由此组织方被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解除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上海某贸易公司返还周小姐所订购张杰唱片货款13.35万元。

    周小姐系张杰上海歌迷会成员,2007年10月,上海某贸易公司通过网络联系周小姐,称将在2008年1月举办张杰签名演唱会,若订购10张张杰唱片便可获1张签名见面会门票。此后,周小姐代歌迷会成员出面分6次共向对方支付了13.35万元订购4500张唱片,然而,该公司却一直未将张杰唱片交付周小姐,张杰的签唱会也是几度推迟。2008年8月,周小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判令上海某贸易公司退回其唱片款13.35万元。

    上海某贸易公司未到庭应诉,也未作书面答辩。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上海某贸易公司在收取周小姐购买唱片的货款后,未履行交付周小姐唱片的义务,其行为显属违约,因此,周小姐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支持。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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