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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挂断通信电缆 司机与保险公司同赔偿
作者:司家宏 陈玉春   发布时间:2009-02-18 10:46:27


    近日,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财产赔偿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张某赔偿中国电信有限公司全椒分公司各项损失24439元;由被告中国财保合肥市保险分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中赔偿19551.2元,余款由被告张某赔偿(保险公司免赔的20%损失)。

    2007年11月16日,张某驾驶自购的自卸车由古河镇往县城途中,自卸车车斗将电信公司电话电缆挂断。经全椒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电信公司各项损失为24439元。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车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投不计免赔险。

    法院认为,损害国家、集体、公司财产,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张某驾驶自卸车途中挂断通信电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负事故全部责任,两被告理应赔偿。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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