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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柜门未锁起歹意 窃取存折取走现金1300元
作者:路琳艳   发布时间:2009-03-17 08:59:16


    李某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工人集体宿舍内,将同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活期存折盗走并从存折内提取现金1300元。日前,李某被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

    据了解,李某是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重型机器分公司合同工。2008年8月的一天,李某独自在其所在单位集体宿舍楼313房间内打扫卫生时,发现同事孙某的柜子没有锁,于是趁无人之机,将孙某放置于床柜内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活期存折盗走。李某知道单位所发存折初始密码为存折帐号后六位数字,而孙某还未更改初始密码。李某于2008年9月6日至12日,分三次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景山区永乐支行、朝阳区安贞支行、海淀区万寿路支行柜台使用该存折提取现金人民币1300元。据被害人孙某称,存折丢失时里面有3900余元存款,直到其再次从存折提取工资时发现存折内的钱少了。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由亲属代其退赔赃款人民币13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念其亲属已退赔全部赃款,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可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综上,法院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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