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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目标专偷住宿旅客 2被告人获刑罚
作者:刘雨芳   发布时间:2009-03-20 14:01:22


    龙承富、张绍贵从湖南省流窜到江西永新盗窃作案,专偷住宿于酒店、宾馆里的外来旅客。3月20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龙承富、张绍贵有期徒刑3年、8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8年4月下旬至5月底,被告人龙承富、张绍贵伙同他人,先后窜入永新县城赣龙宾馆、蓝波湾大酒店、永新宾馆、湘赣大酒店等处,趁旅客熟睡之机,采用小铁丝勾门栓的简易方法,进入旅客房间盗窃旅客现金、手机等财物,其中被告人龙承富涉案款11766元,数额巨大,被告人张绍贵涉案金额5760元,数额较大。

    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购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张绍贵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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